劳务合同有工伤吗?
时间:2023-03-14 05:30:20 4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务合同中不叫“工伤”,属于雇员因履行职务受到伤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有关法律规定。单位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职工因病离职后,以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二、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纳费用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伤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或者其遗属在工作中或者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可得到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

6、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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