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申请;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填写申请表;
4、回答公证员提问,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5、调查核实;
6、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规定,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证机构说明申请公证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记录通知内容。
继承公证的程序
继承公证的程序大致如下:
1.选择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遗产继承公证处在继承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如果遗产继承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处在不动产所在地。
2.提交相关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单”,凭此单可以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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