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房屋倒塌是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则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在原房主手中。但如果房屋倒塌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则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而如果房屋超过两年空置、年代久远失修导致坍塌,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收回,此时宅基地就无效了。
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的效力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例如,如果房屋倒塌是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则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在原房主手中。然而,如果房屋倒塌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则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二、因为超过两年空置、年代久远失修导致的坍塌,那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收回,此时宅基地就无效了。
宅 基 地 坍 塌 后 的 处 理 规 定
农村宅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宅基建房居住,遇宅基拆迁可获得两种补偿。宅基补偿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由于宅基产权属于村集体,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宅基征收没其宅基村,集体需给村民重新配宅基,让村民新宅基建。
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房屋倒塌是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则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在原房主手中。然而,如果房屋倒塌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则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对于超过两年空置、年代久远失修导致的坍塌,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此时宅基地就无效了。农村宅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宅基建房居住,遇宅基拆迁可获得两种补偿。宅基补偿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由于宅基产权属于村集体,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宅基征收没其宅基村,集体需给村民重新配宅基,让村民新宅基建。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
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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