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温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补贴标准是按照月补和日补两种形式,江苏今年加大高温补贴力度,一线工作人员200元每月,车间管理人员130元每月,发放时间从6月到10月,高温期间请假,矿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高温补贴。
江苏省人社厅消息称,江苏省今年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但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高温费的执行力度。江苏省目前执行的是2007年的高温费标准。即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共发4个月,即64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共发4个月,即520元。这些费用列入企业成本,并准予税前扣除。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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