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监护权应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 法 典 规 定 : 监 护 人 如 何 产 生 ?
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有监护资格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子女担任监护人;配偶担任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有特别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被推选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类民事活动,代理被监护人从事民事活动、订立有关协议等。在监护人职责中,被监护人、监护人及其近亲属有权随时提出监护人的更换要求。因此,监护人产生和职责的明确,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有监护资格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子女担任监护人;配偶担任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有特别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被推选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类民事活动,代理被监护人从事民事活动、订立有关协议等。在监护人职责中,被监护人、监护人及其近亲属有权随时提出监护人的更换要求。因此,监护人产生和职责的明确,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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