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或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或条款。仲裁协议/条款独立于合同存在,不因合同的终止、无效而终止或无效。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2)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3)有明确的仲裁事项。
仲裁协议无效的依据是
法律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协议无效。
《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全文3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