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1、妊娠7个月或7个月以上生产/早产:128天;
2、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15天;
3、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产一个婴儿,+15天;
4、妊娠4个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42天;
5、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15天。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