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斥期间指的是是什么意思
除斥期间的意思指的是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期间,如法律对形成权都规定一定的存续时间,该存续时间即是除斥期间。如对因欺诈订立合同的撤销权,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一样,也是法律后果,但这两种制度又存在很大的差别: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某项实体权利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消灭胜诉权,不消灭实体权利。
2.适用的条件不同除斥期间届满,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需当事人提出主张。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可以请求法院追回;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则不能再要求返还。
3.期间不同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就固定为多长时间,不能变动;而诉讼时效则可因各种原因而中止,中断甚至延长。
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吗
是的,一般情况下除斥期间等同于不变期间,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权。
三、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在于:
1.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为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而除斥期间只有法定期间经过。
2.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只能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可以适用于形成权,也可以适用于请求权。
3.法律效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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