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习惯叫法。因为它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外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作无效处理。
一、普通小产权房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且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其所谓的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是否合法?
小产权房本身不违法。如果是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没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设然后进行销售小产权房的,这种销售行为是违法的。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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