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遭遇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有效措施予以解决:首先,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催促通知,督促其尽快履行应尽义务;其次,若经过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交房义务,那么作为当事人的购房者便可依法请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最后,倘若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违约赔偿条款,那么购房者还可以依据该条款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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