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公司商业登记的主要程序如下:
<1。到工商局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字后,提交申请,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即完成“名称核准”。向商务委员会申请批准,并获得批准和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即取得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后,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法人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刻印(公安),最后到外汇局办理外币账户。如果有出口产品,别忘了去海关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索取或上网下载)。其中涉及四个签名,以您当地工商部门的解释为准。提交从商务委员会获得的批复和批准证书。提交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提交从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得的名称预先批准通知。提交全体股东的主要资格证书。涉及外国投资者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并按照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解释提交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凡涉及本文件的当事人,由当地工商局负责解释,并提交由全体外国投资者分别签署的法律文书送达委托书。经营范围涉及预先核准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解释。如果经营范围涉及生产型企业,请提交相关环保文件,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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