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取消监护人的相关资格,首先需要,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是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有其他监护人进行申请撤销监护资格,还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才可以取消现有监护人的资格。
一、兄妹能放弃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权吗
兄妹能放弃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权。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作为其他近亲属可以拒绝作为监护人。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二、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内容: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的;
3、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三、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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