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受理条件有哪些
在本统筹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有参保缴费到帐记录,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的参保人员
二、丽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受理流程有哪些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掌上申报;
(二)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三)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作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决定,办结后立即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三、丽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受理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