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这就向全国人民宣告,两孩生育新政策已在中国大陆全面实施。另外,在国家放开二胎之后,结婚夫妻生育二胎的,在产假方面享有和一胎同等的待遇。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
一、计划生育开始时间
我国于1971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目前我国不再实行计划生育,而是开放二胎政策,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二、男方陪产假多少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明确指出男人的陪产假,具体要根据所在城市地方政府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但是作为合法夫妻,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比如说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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