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公民的姓名权
指的是公民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自我命名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②姓名使用权,即公民对自己姓名进行使用的权利,姓名使用权具有专有性,任何人不得阻止、盗用或冒用。
③改名权,即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也就是说,他利用了你的姓名作出对他人不利的事,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已经侵犯了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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