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意撤销权的相关法条
任意撤销权的相关法条包括有: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产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以前悔约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撤销权如何行使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以下条件:
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全文6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