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不属于承揽合同,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装修公司应按照约定进行装修活动,而委托装修的人或单位应支付相应装修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约定进行工程建设,而发包人按约定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一、装修工程甲方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装饰装修的工程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二、工程合同有效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的有效期限时长一般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来确定。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般包含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内容。
三、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一种权利。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其法律要件有: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全文6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