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
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
拥有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户籍(或者在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
特别注意,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的购房!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也可在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
一、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二、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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