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没有超过48小时人口失踪一般超过48小时立案,但下列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报案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全文3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