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解散时,如何在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对公司解散进行赔偿
,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的权利如下:
<1.可以要求公司缴纳社保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不超过仲裁申请的期限,根据现行政策,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劳动关系终止,经济补偿金自2008年1月1日起发放一个月,不足半年的,前1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按半个月计算。相反,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经济补偿金自职工进厂(公司)工作时起计算,每年补足一个月,未满半年的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未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单方解除合同的,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经济补偿,单位单方面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经济补偿(双倍经济补偿)。赔偿,是指单位没有违法或者过错时,依法或者自行约定给予的补偿,补偿是指单位有违法或过错时依法给予的惩罚性补偿,无论是提前通知还是代为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影响经济补偿的支付,经济补偿按月平均工资计算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内支付(实际工龄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代通知金按上月应发工资计算
单位准备解散时,应提前30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公布并下达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方案。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发出通知,则应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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