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不能提起确认权利的诉讼,但可以提起违约诉讼。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间届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责任违约,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经办机构(2)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未完工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3)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计收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房屋权属登记期限届满一年以上,买受人因出卖人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如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二,房屋过户的过程是什么?
首先,买受人选择可靠的中介搭建桥梁,中介带领买受人参观了解房屋及产权的整体状况,并要求出卖人提供合法证明,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二是买卖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同时,我们需要提供房屋的合法证明,购房者可以交纳定金,并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买卖双方都需要向相关房地产部门申请过户,核对证件后才能进行交易。第四,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一般分为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构成复杂,需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来确定。比如,房改房、危房、经济适用房等商品房的税费构成不同。
第五,双方需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需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办理新的产权证。
第六,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买受人付清房价并领取房产证,出卖人支付房屋款并结清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杂费,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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