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独生子女证”时,须携同户籍及结婚证书正本;由母亲方在工作日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批准表,如无单位,到当地居委会。经双方初步审查同意后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在15日内审批,并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到该机构审核申请后30日内审批完毕,为符合条件,出具独生子女证。但是由于现在国家的全面二孩政策,只适用于那些在新政策出台之前有一个孩子但不愿意再要一个的人。
离婚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
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且自愿领证的,按以下程序申领:
(一)在所在村(居、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填写基本情况,并在“申请理由及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二)所在村(居、社区)审核并签署意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办的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员,需携带申请表及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一孩《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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