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的流程:1、第一个孩子要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没有工作的在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领取;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需要双方的工作单位签字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盖章;3、由妇女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生育服务证》登记、编号、盖章,并交给当事人。特殊情况下:夫妻生育第二胎的,应当按照生育第一胎的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明。经过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上报给县、市一级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放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并收回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作用是什么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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