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续期
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流程如下:
1.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土地出让金;
3.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到期了国家收回会给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收回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所以是没有补偿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全文6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