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有以下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要求法院暂停探望权: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
离婚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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