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二、租赁合同备案的条件
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不属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即没有以下情况: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4.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三、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
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大致如下: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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