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于不缴足保险费的投保人有赔偿责任吗
时间:2023-06-20 16:43:08 1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未缴足保险费的投保人,按其所缴保费承担责任。

一、签了保险合同什么情况可以解除

事实上,签了保险合同之后,想要解除保险合同,要看具体是保险人和投保人那一方想要解除合同,具体的规定是有所不同。一、投保人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应当对保险合同存续期间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进行清结,应当履行合同解除前的义务。二、保险人保险合同中保险的购买人通常是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并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必须是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二、犹豫期如何计算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犹豫期一般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次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是十天,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三、保险合同成立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由此可见,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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