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30年不动政策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在二轮承包时,实行30年不动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鼓励农民在土地上增加投入(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差地改良等),以及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等。
当然土地30年不动并不是绝对,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幅度调动。比如将过世、出嫁及户口迁出者的土地收回,分配给符合土地承包条件且没有土地者,或村集体预留机动土地用于分配。二轮承包刚开始几年还有所调动,后来多数村集体都未进行过调动,便成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土地确权进一步落实不动政策
土地确权过后,便进一步落实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无地农民在二轮承包到期前,要想分得土地的机会将变得微乎其微。村中有预留机动土地或可进行小幅度调动的情况下,一定要赶在确权前争取土地承包权,不然只能等到2027年二轮承包结束了。
二、30年不动不代表可以继承?
农民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依旧归集体。土地确权过后,农民可以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转租、转包、入股以及抵押等均可,唯独不可作为财产进行继承。不过只要在二轮承包(30年不动)范围内,有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庭成员在便可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2027年二轮承包到期后、无任何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相关规定情况下,村集体都有权对土地进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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