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待岗生活费有什么法律规定
1、关于待岗生活费有下列法律规定:如果非因员工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发给员工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待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则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2、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待岗多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长期待岗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员工长期待岗的这种状态也是公司的原因造成的,基本上就是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在员工待岗或者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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