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非普通住房4%,普通住房1.5%。个人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住房,按1%收取。
2。房屋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业主与出卖人需签订维修基金支付协议,业主按购买价款的2%-3%的比例向销售单位支付维修基金。销售单位代表全体业主收取的维修贱金属属于共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三。房屋产权登记费:部分开发商只在办证时收取,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4牌照印花税:5元/份。费用:10元/台。二是开发商收取房款余额:按双方合同约定。面积差价支付:根据技术报告对商品房面积进行实际计量。装修变更费: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车位款:对于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订合同。
宽带和有线电视开通费: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买者收取,但不应向不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买者收取。装修后付款是合理的,否则你可能要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其他增值服务开盘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另行约定的,不予支付。
三、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以合同为准。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无权预征和收取此项费用,更不能以此作为不交房的理由。流动资金或押金水电费:部分物业将收取,但最高收费不得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停车管理费。(4)装修押金:没有明确规定,但费用不能太高,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装修管理费。垃圾收集费。装修施工临时通行费:无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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