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印自己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
2、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
3、携带资料到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上交给户籍警;
4、户籍警安排派出所民警做笔录,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
5、户籍警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
6、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
7、派出所装订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章写上意见;
8、带上资料去该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
9、上级领导签好字盖好章后拿回派出所,即办理完成。
一、如何办理无犯罪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再向个人出具,单位因招录,政审需要,由所在单位专人持介绍信到被调查人所有户籍地派出所查询后申请出具。当兵政审由征兵单位直接调取政审资料,不需本人办理。
原本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如下所示: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二、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以下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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