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怎么办
1、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可以请业委会出面处理,对于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业委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如果业委会无法解决问题的,其他业主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他们会依法对行为人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遇到物业纠纷如何与律师沟通?
1、转变心态。面对律师首先不需要惊慌害怕,律师是帮助您处理问题。
2、直入主题。与律师沟通时,不要拉扯一些与您的问题、纠纷无关的事情,对于律师来说,时间就是金钱,特别是按时收费的律师,如果您总是不说出重点,最终成本还是要您来买单。
(1)把自己遇到的问题跟律师简单说一下,并简要说说自己的需求,想要取得的效果,然后请他说一下看法,从中判断律师的专业性,以及对问题的把握程度、是否可信任等等。
(2)不要一开始就跟律师谈论价钱,这样也是为了避免因价钱谈不拢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或者因还价而造成律师对案件的隔阂。当您最后确定是委托这位律师的时候,您就可以开始谈委托合同的事宜,包括律师费、代理范围等等。
三、业主可以决定哪些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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