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方式有两种:
第一,请业主团体(如业主委员会)出面管理;
第二,请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管理。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业主应当依法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如果物业损害业主利益该怎么办?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我们只需要找到当地街道办即可进行投诉,如若业主委员会侵犯了您的个人权益且街道办处理不当的,您还可以进行法律诉讼维护您个人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
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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