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维权途径:一是请业主团体(如业主委员会)出面管理,二是请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管理。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小区想启动维修资金但有没交的业主怎么办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
(二)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维修基金在使用过程中一般都按比例由业主分摊,一旦需要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已交存房屋维修基金的业主,应承担的费用可直接从其维修资金专户中扣减。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则需自己承担本次维修的分摊费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业主可督促其及时交付。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不按规定承担本次维修分摊费用的,其他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追缴。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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