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属于工伤范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属于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当负担的责任如下:
1、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到10级伤残,伤残等级在5-6级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和伤残等级7-10级劳动合同期满本人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伤残等级5-6级本人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能适当工作的单位应该支付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伤残津贴。
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范畴的享受医疗期的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医疗期公司应当负的责任: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外安排的工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一)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者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七)多个肢体缺失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九)良性脑肿瘤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者脑膜炎后遗症
(十二)深度昏迷
(十三)双耳失聪
(十四)双目失明
(十五)瘫痪
(十六)瓣膜手术
(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十八)严重脑损伤
(十九)严重帕金森病
(二十)严重三度烧伤
(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
(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十五)主动脉手术
(二十六)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二十七)严重的1型糖尿病
(二十八)侵蚀性葡萄胎(或者恶性葡萄胎)
(二十九)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三十)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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