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交易有哪些风险?有关小产权房有哪些政策规定?小产权房可以转让吗?是否可以抵押?农村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就小产权房的相关知识作相关解析。希望对您慎买小产权房有帮助。
首先你要确定买家和卖家在不在一个村或者一个集体里面如果在可以交易因为集体土地只能在本村之内流转。如果你是外来人,买了也是无效,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出售后无法过户。就算住律师公证等等都是无效的,因为法律已经规定小产权房禁止买卖。小产权房如果是合法获取的应该有绿本,绿本是无法抵押贷款的,买卖必须一次性付款如果你是外地人买了当地房产由于小产权房是禁止买卖和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所以只要不过户,卖家随时有权利要回去。你必须无条件退房。就算房价涨到100W一平方也退,因为你们之间的交易是无效的,是非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最好有个中介
“凭原使用证、转让合同书及双方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还有的小产权房是私人建的,没有使用证,只有合同书和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那只要签定转让合同,然后凭新老合同书及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重新办理转让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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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相关政策
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15日,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
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1月31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
2012年2月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起各地土地市场流标、流拍类现象须及时上报。同时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1]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决定》提出的是改革的方向,包括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并没有谈及如何解决“小产权房”这样具体的问题。[4]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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