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已领取房产证的,如果房产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且贷款是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房产证上如果登记的是贷款人一人的名字,且房贷也是由贷款人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的,则房产属于贷款人个人房子,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贷款人个人所有。
一、离婚房产分割
1、如果是婚前一方买房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视为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买房但是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名字的,视为是对配偶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分割。
3、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在离婚时协议不成,应当由法院分割。
4、一方父母在双方结婚后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分割。
二、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定:
1、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明确表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且只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3、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的,则不论房产证是如何登记的,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4、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离婚时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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