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无权占有是什么意思,无权占有的分类
时间:2023-06-30 05:08:26 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民法上的无权占有是什么意思

民法上的无权占有的意思是指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占有必须是公开进行的;

2.占有必须是排他的和实际占有的;

3.占有必须对土地的实际所有人是恶意的。

二、无权占有的分类

无权占有可以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明知其无占有的权利或对其有无占有的权利有怀疑。区别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意义在于

1.如果占有人在购买由他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其占有该财产也是善意的,便可以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恶意占有人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财产的所有权。

2.如果占有人基于将财产据为己有的意思,善意、和平、公然、持续不间断地占有某项财产,经过法定的占有时效期间,则可依占有时效制度而取得对其占有财产的所有权。

3.在不当得利的返还上,善意占有人一般只返还现在的利益,对于已经灭失的利益不负返还责任。而恶意占有人在此情况下应负赔偿的责任。

4.在返还原物时,善意占有人可请求所有人返还其为保管、保存占有物所支付的费用,并对已经在占有物上所获得的孳息不负返还义务。恶意占有人在返还原物时,无权请求所有人返还其支付的费用,并有义务返还其所获得的孳息。

三、无权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吗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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