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重要文件中,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首先是详细明确买卖双方的相关信息以及待出售预售商品房的各项基本情况;
其次,明确交易房屋的定价机制及付款方式与时间节点;接着,设定具体的交房使用条件及其预定日期;
此外,也阐述了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事务的具体流程与要求;
同时还提供了解决各种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的途径与方式;更为关键的是,对可能出现违约行为的当事人设立明确的违约责任,以确保交易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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