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拟定时,预付款条款一般要注意三个问题:
1、预付款的额度,比如按合同价的10%左右计;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比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的50%,在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到位后30日内再支付50%,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3、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
这三个方面一般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由招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不要对投标人过于苛求。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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