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俗话说“只有买错没有卖错”,小产权房虽然便宜,但购买者的正当权益却无法得到保证。但是当你看到商品房房价太高,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又一房难求,而同时自己的住房梦又难以打消时,你还愿意冒这个险吗小产权房你还会不会去买
发言人张女士(退休职工)
我想,如果万不得已,我还是会买小产权房的。这也是在正规商品房高房价的压迫下的无奈选择,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不得不冒点风险。乡(镇)政府大红印章的权威也是不容置疑的,即使将来真有些问题,政府也不能真的就撒手不管,小产权房的存在,毕竟有其合理之处的嘛。
发言人毛小姐(公司职员)
我也知道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但买了以后,不也住着挺好吗有的人不愿意住了,每平方米还能加一两千块钱卖出去。再说,有风险也不是我一个人,在郊区这样的项目多了。只要自己心里清楚自己买的是什么房子,买一套这样的房子又何尝不可呢毕竟便宜嘛!再说也不犯法!小产权房通常不能贷款,我个人觉得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但不会加大某些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反而可能会使一部分人免于沦为“房奴”。
发言人刘先生(公司职员)
我再也不会购买小产权房了。我本来订购了郊区一套村里盖的房子。我们大部分购房人都是在去年6月份交钱,大部分人都是交了三十多万元左右的全款。当时承诺年底入住,但此后一拖再拖,几次延期,交房日期过了半年多后仍然无法入住,让与村委会交涉数次也没有结果。楼房的主体已经完工,但是厨房、卫生间的设施以及窗户等还都没有安装到位。看楼人说从去年起,楼房就没再动工。我在购买时都很清楚是小产权房,但是因为有村委会盖章签字,觉得还是很有保障的,就放心地交了房款,现在回头想想还是考虑得不够周到。
发言人随风飘飘(网友)
其实郊区的一些“小产权房”都是以“旧村改造”或者“旧城改造”的名义进行的,许多楼盘都是以“某某村旧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利益驱动显而易见。他们就是将原来的旧村改造,建成楼房,节省了地方,本村村民的居住条件满足后,将多余部分进行销售。可见小产权房由“村委会”自行当起了“开发商”。这样的房子能有保障吗若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谁来保证我劝大家还是不要买这样的房子。
购买了小产权房如何处理
购买了小产权房的,要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购房依据。小产权房购买了也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于买方而言,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存在纠纷,可以根据购房凭证进行维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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