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再取消9个死刑罪名,取消后适用死刑的罪名为46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任务也要求,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据此,总结我国一贯坚持的既保留死刑,又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做法,拟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
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迈出了我国减少死刑罪名的第一步,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罪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更进一步,拟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9个罪的刑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我国现有适用死刑的罪名55个,取消这9个后尚有46个。
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李适时介绍,这次准备取消死刑的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后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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