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3-06-10 16:52:48 1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市对新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备案制度,不再办理资质核准手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由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后颁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以下简称《备案证书》)。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及《备案证书》颁发工作。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备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有四名以上(含)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三)企业主要人员有合法身份证明;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及服务场所与营业执照的记载一致。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由区县国土房管局颁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备案时,每个分支机构应有两名以上(含)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六、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的,应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原办理备案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备案证书》变更手续,由市国土房管局换发《备案证书》。

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办理备案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手续,由区县国土房管局换发《分支机构备案证书》。

七、2004年6月30日前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受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登记申请,经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后按原规定核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取得并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到期的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换领《备案证书》。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全文9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业主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新时间:2024-01-15 10:30:11
查看业主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业主 最新知识
针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