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中的谈话对象身份明确,内容清楚,无疑点,未经剪接或其它形式的伪造。比方说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承诺,金额等具体情况,越详细越好。录音的对象必须是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承担义务的一方说话才能约束其本人。实际上,有些人不承认被录音人就是自己,这时你应该及时申请司法鉴定,但是鉴定费用你先预交,最后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手机录音应保留原始载体,录音笔或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不得删除存在于录音笔或手机中的录音资料。
一、谈话录音可以证明不当得利吗
录音谈话也是证据的一种,当然可以证明不当得利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八项证据的形式,其中,视听资料便是录音录像。因此,录音是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的。录音成为合法证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录音证据的取得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是自由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论任何证据,包括私录音,都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否则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二、电话录音能确认劳动关系吗
手机录音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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