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医保支付超1万元门诊医疗费
二、办理材料
1.本人所选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收据;
2.门诊病历、处方复印件;
3.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
三、办理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
2.所在单位填写《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每月1日至10日将办理材料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医疗审核科;
3.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报销意见;
4.通过审科的,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报销,次月拨付申报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支付给本人;
5.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报销的原因。
四、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审大厅
联系电话:机关事业医疗审核科031183865076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9月至5月)
下午:14:30——17:30(6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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