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子女对于其父母的抚养义务及赡养义务是赡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因为父母婚姻的结束而自动解除或消失。
此外,子女赡养父母这一法定责任,不论遭遇何种情况都不能够被随意地予以搁置或逃脱。
当成年子女未能切实履行他们对年老、体弱和无劳动能力的父母所承担的赡养责任时,作为需要帮助或经济支持的父母,有权向其拥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必要的赡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