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免冠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的行政安全机关,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而作出的,明确经过法律授权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为了审问犯罪嫌疑人而来调查刑事案件,取得证据等等,这个时候对于证人的检查,搜查以及对于银行账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都是属于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所以在这个时候,就算个人隐私被侵犯,或者是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一点点折损的话,是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就算提出了的话,上级行政部门也没有办法受理这个复议。
2.是已经被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当事人重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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