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
时间:2023-06-04 16:34:14 1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国企破产对职工的安置

可以如下安置:

1.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2.与员工协商,鼓励员工自行就业,和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推荐员工就业;

4.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给付代通知金;

5.企业因自身原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协商一致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什么

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职工能否申请破产清算

员工一般是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除非员工是债权人。

首先,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而清理债务则必须强调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具有申请企业破产的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破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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