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或整户人口管理资料信息在数据库漏登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3、属个人漏登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正本与复印件)
注:属整户漏登的提供《户口簿(正本与复印件)
《户口簿遗失的提供户口底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如需发放(换发)新户口簿,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时限
50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补录手续时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