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去除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办法为:
1、如果夫妻协议分割房产的,则由双方协商一致,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如果夫妻起诉分割房产的,生效裁判确认的权属人可自行携带该裁判文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申请去除另一方的姓名。
离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手续
离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手续如下:
1.按揭贷款已经还清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2、按揭贷款未到期。持所需证件去房屋管理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持相关证件去借贷银行办理按揭义务人变更手续。所需证件一般有:二人离婚证明及法院对于房屋产权的判决条款、二人省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办理按揭贷款时的相关证明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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